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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国电集团风电侵占湿地案猫腻何在穴丝荠

发布时间:2022-09-22 09:56:42

辽宁国电集团风电侵占湿地案 “猫腻”何在?

7月11日消息:6月18日,辽宁省锦州凌海市林业局因中石油和国电集团侵占湿地,而向这两家大型国企开出近千万元的环保罚单。但是,两天之后,力主开出上述罚单的官员接受组织谈话,被调往该市其他部门。一个星期后,当地政府就称该罚单也将撤销。

两个“巨无霸”国企,一张千万环保罚单;一个湿地保护管理处官员,一级地方政府组织部门,如果置这些因素于一架天平的两侧,孰重孰轻,一目了然。当然,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凌海市一副市长自有一番解释,他说,撤销环保罚单,是因为“政府对这个事情(开出罚单)是不支持的”,作为招商引资项目,国电集团和风风电进驻凌海,“完全符合法律程序,手续齐备”。

这个副市长,并没说开出那张罚单符合不符合法律,而是说政府对开罚单的事不支持。问题在于,如果为中石油、国电集团开千万罚单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律,那么,作为一级地方政府,对其所属部门的违法行为就不能仅限于“不支持”和撤销罚单,而是要表示明确的反对,并且还要追究责任,依法处理违法者,以履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义务,绝不能把“责任人”调往其他部门躲避风头。

不过,如果开出罚单的行为符合法律,那么,凌海市政府的“不支持”态度就有违政府的义务,其撤销罚单的举动就更是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违法行为。显然,如果没有对开出千万罚单是否合法的说明,又哪来的“完全符合法律程序,手续齐备”呢?

其实,在现时,凌海市政府所为一点也不奇怪。为了拉投资,上项目,什么湿地,什么保护区,统统都不在话下。在相当多的政府那里,保护区的有无和规模,都是政府一句话的事。对于所辖地域上的保护地,政府说有就有,说无就无;说大就大,说小就小,一切以有利无利为准。当然,这里面的“利”,既非公众之“利”,也非社会之“利”,而是少部分官员的私利。

既有的经济增长模式,已带来了大量的环境问题。当下,在环境的承载极限日益临近或已经降临的时候,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不断增多,规模日趋扩大,波及面越来越广,解决问题的成本也急剧上升。一些地方政府,为了GDP数字,简直到了不顾一切的疯狂地步。一些官员恨不能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,挖尽所有资源,用尽所有土地,以竭泽而渔这种断子绝孙的手段,来为自己的仕途铺路。这种做法所引发的社会冲突的激烈程度,可谓触目惊心。

由环境问题引发、实则是对中国的环境进行“预警”的群体性事件,在经济先发的江浙一带早有发生,至今不绝。这种事件在地域上的扩散,在频度上的加大,都说明中国环境对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污染的承载力已趋于极限,“南墙”已近在眼前(见光明网评论员文章《濒死的环境就是既有增长方式的“南墙”》、 《还将高速增长20年,得问环境允许否》)。而实际上,那些引发社会冲突的环境事件,那些引发环境问题的投资项目,哪一个不是官员所谓“完全符合法律程序,手续齐备”呢?

事情的另一面还在于,中石油和国电集团,作为国企,作为超大规模国企,作为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国家企业,在社会公益和地方政府利益的冲突中,应该向公众亮出其负责任的肩膀,把公益、把公众的长远利益放在首位。具体说,就是别趟7000公顷湿地上的浑水,坚决退出这些破坏环境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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